问题:
[单选]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甲公司2012年在物资采购中,有关票据方面发生如下情况:
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货物,按合同约定如期交货,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3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甲公司。甲公司到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支票是空头支票。甲公司认为,对乙公司应处以罚款,并有权要求乙公司给予经济赔偿。甲公司某采购人员持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购置一批物资。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将银行本票丢失。随后,甲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对于乙公司的行为应由( )进行处罚。
A . 财政部门
B . 甲公司开户银行
C . 中国人民银行
D . 乙公司开户银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中国人民银行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是《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即“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