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背景资料:
建设单位将一宾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装饰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装饰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装饰施工单位又将防水施工分包给一专业防水公司。
建设单位与装饰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防水材料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的安排,规定防水施工应从5月10日开工至5月20日完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材料不及时,使防水施工在5月12日才开工;5月13日~5月18日防水工程公司的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施工;5月19日~5月22日又出现了50年一遇的异常大雨。
问题: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哪些由建设单位承担?哪些由施工单位承担?
2.装饰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答错率:89%